五年高职各专业负责人:
根据联院有关报送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,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切实加强教学管理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努力办出五年制高职教育特色,联院将组织专家对学校2017级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,现就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专业协作委员会前期会做好有关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(制)订工作,并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方案发至成员学校。如果到时候没有收到,还请各教学团队负责人根据附件《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联系人员》进行联系。
2.有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,请各教学团队组织有关人员,依据指导方案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,并说明调整的内容和理由;没有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,请各教学团队组织有关人员,认真研读省厅有关文件,理解和把握相关专业指导方案的精神实质,根据新的理念和要求,按照方案开发的规范程序和要求,认真制定实施方案。
3.新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出台后,学校将对公共基础课的开设做统一安排,原则上应该变化不大。
4.请各专业负责人于8月15日前,将2017级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(教学时间安排表单独用Excel文件)与调整说明(有指导性方案的)电子版由系部主任审核后,报送教学科研处。
附件:相关通知文件.rar
1.联院关于报送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
2.联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联系人员
教学科研处
2017年5月25日